生产系统“党建+创新创效”实施办法
根据公司党委下发《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党委 “党建+”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托公司“创新工作室”主阵地,扩大创新成果。打造以党员、科技骨干等为核心的“创效创新小组”,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推进创新工作室的建设,通过技术攻关、人才培养精神传承等多种形式,着力建设一支人员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岗位技能人才队伍。深化全员参与创效创新工作,依据“全员创业、集体创新”机制,深化技术、成本、设备、工艺、管理等全方位、全领域创效创新,力争使更多的优秀科技人员加入到公司“创新团队”。生产系统三个党支部联合各分厂共同制定了生产系统“党建+创效创新”实施办法。
一、创新创效领导小组
组 长:樊宏文 张立伟
副组长:钟明波
统计员:林贤旺 赵玉东 王凤柱
张宏伟
成 员: 各分厂全体员工
二、创新创效考核小组
组 长:张立伟
副组长:张晓磊 王永达
魏金成 钟明波
成 员:董 震 孙树青 关金明
石中刚 毛艳民 林贤哲
姜玉波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创新创效小组微信工作群,在工作中主动找差距、找问题、定课题,群策群力,努力缩短差距,补齐短板,创效创新。
(二)由组长每月组织一次或按季度由组长决定,小组成员参加的创新创效会议,通过会议审核、解决、优化在微信群中提出的技术、设备、创新创效等相关问题;每次会议对上月上报的创新创效项目进行状况进行跟踪反馈。
(三)对各分厂提出的创新创效方案进行审核、优化,对方案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并对创新创效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四)加强活动宣传引导,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创新创效小组统计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公司网站、信息简报、宣传栏、微信群等各种载体,宣传创新创效方案及实施成效。
四、考评
(一)把创新创效成果作为对生产系统、各支部、各分厂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在工作中积极参与创新创效,对表现突出,有创新创效成果的员工,列为年底分厂及公司评优、奖励的优先范围。
(二)对在生产工作中,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改进的,有创新创效项目未及时落实的或未提出创新创效项目的,年底评优、奖励不予考虑。
(三)创新创效项目因人为原因造成项目未完成或未实施的无合理原因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或予经济考核。
(四)公司创新创效的重点在基层、在各分厂,各分厂的创新创效成果及评定、奖励纳入公司创新评选奖励框架内进行。
(五)对获得国家专利和实用新型技术的人员纳入公司创新核心团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