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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系统“党建+创新创效”实施办法
2022-03-02 09:16:00作者: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来源: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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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系统“党建+创新创效”实施办法

 

根据公司党委下发《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党委 “党建+”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托公司“创新工作室”主阵地,扩大创新成果。打造以党员、科技骨干等为核心的“创效创新小组”,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推进创新工作室的建设,通过技术攻关、人才培养精神传承等多种形式,着力建设一支人员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岗位技能人才队伍。深化全员参与创效创新工作,依据“全员创业、集体创新”机制,深化技术、成本、设备、工艺、管理等全方位、全领域创效创新,力争使更多的优秀科技人员加入到公司“创新团队”。生产系统三个党支部联合各分厂共同制定了生产系统“党建+创效创新”实施办法。

一、创新创效领导小组

 长:樊宏文  张立伟

副组长:钟明波

统计员:林贤旺  赵玉东  王凤柱  

张宏伟

 : 各分厂全体员工

二、创新创效考核小组

 长:张立伟

副组长:张晓磊  王永  

魏金成  钟明波

 员:董    孙树青  关金明  

石中刚  毛艳民  林贤哲  

姜玉波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创新创效小组微信工作群,在工作中主动找差距、找问题、定课题,群策群力,努力缩短差距,补齐短板,创效创新。

(二)由组长每月组织一次或按季度由组长决定,小组成员参加的创新创效会议,通过会议审核、解决、优化在微信群中提出的技术、设备、创新创效等相关问题;每次会议对上月上报的创新创效项目进行状况进行跟踪反馈。

(三)对各分厂提出的创新创效方案进行审核、优化,对方案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并对创新创效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四)加强活动宣传引导,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创新创效小组统计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公司网站、信息简报、宣传栏、微信群等各种载体,宣传创新创效方案及实施成效。

四、考评

(一)把创新创效成果作为对生产系统、各支部、各分厂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在工作中积极参与创新创效,对表现突出,有创新创效成果的员工,列为年底分厂及公司评优、奖励的优先范围。

(二)对在生产工作中,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改进的,有创新创效项目未及时落实的或未提出创新创效项目的,年底评优、奖励不予考虑。

(三)创新创效项目因人为原因造成项目未完成或未实施的无合理原因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或予经济考核。

(四)公司创新创效的重点在基层、在各分厂,各分厂的创新创效成果及评定、奖励纳入公司创新评选奖励框架内进行。

(五)对获得国家专利和实用新型技术的人员纳入公司创新核心团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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