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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环保”实施办法
2022-03-02 09:02:00作者: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来源: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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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环保实施办法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高党员群众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理论水平,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工作能力。同时,努力做美丽中国建设的宣传者和先行者,持续做好环境保护信息透明化,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生态文明意识,结合公司党委“党建+环保工作,机关支部决定在开展日常学习教育的同时,加强对全体党员对生态环境保护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坚持发挥全体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生产车间一线,做到找问题、查隐患,落实整改闭环管理的原则,使每位共产党员能真正成为一名“环境保护监督员”。

为深入落实、持续推进党建+环保工作,使之常态化、制度化。机关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具体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党建+环保活动领导小组。

 :支部书记、环境部部长

 :支部委员、环保员

党群工作部作为党委的职能部门负责活动的监督与考核工作支部所有党员、积极分子配合环境部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时段在重点领域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活动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由党群工作部牵头,对活动的组织实施、活动效果、参与程度进行全面评估并做出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成为各支部及全体党员年度考核的评分项。

二、加强学习,使每位党员具备做好“环境保护监督员”的能力素质

(一)党群工作部联合环境部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所有党员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计划如下:

1、环境保护责任制专题培训;

2、危险废物专题培训;

3、运输危险废物车辆安全知识专题培训;

4、应急预案专题培训;

5、工业污水专题培训;

6、工业废气专题培训。

(二)每次专题培训结束后,会安排相应的测试,检验学习成果,测试合格的将具备“环境保护监督员”资格。

三、推动“环境保护监督员”工作落到实处

(一)参加环境部环境保护专题培训,并考核成绩取得合格的党员先锋队队员,为“环境保护监督员”;

(二)各支部制定年度重要时间节点和环保工作的隐患排查计划,并认真执行。深入活动区开展安全检查,协助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隐患进行安全规范指导,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协助公司进行环境保护宣传;

(四)每个支部年度评选出一位“优秀党员兼职环保监督员”,优先作为分厂和公司年度评优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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