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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安全”实施办法
2022-03-02 09:01:00作者: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来源: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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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安全实施办法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努力坚守安全红线,落实安全责任,是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的光荣使命,更是广大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为此,公司党委创新“党建+安全”模式,号召全体共产党员开展“党员兼职安全员”活动,将四个生产分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划分为五个活动区,各党支部负责日常组织实施,每个支部认领一个活动区,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党员干部深入生产现场,担使命、亮身份,自觉带头践行“自身不违章、带头查隐患、身边无违章”的庄严承诺,形成一道党员深入生产现场的流动安全警示线。党员干部进入生产现场,树形象、做表率,主动承担“安全员”职责,在做好自身安全保障的同时,监督文明生产,排查违章隐患,督促整改落实。

为深入落实、持续推进党建+安全工作,使之常态化、制度化。机关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具体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党建+安全活动领导小组。

 :支部书记、安全部部长

 :支部委员、安全员

党群工作部作为党委的职能部门负责活动的监督与考核工作。支部所有党员、积极分子配合安全部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时段在重点领域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活动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由党群工作部牵头,对活动的组织实施、活动效果、参与程度进行全面评估并做出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各支部及全体党员年度考核的评分项。

二、履职要求按照新《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要求。

各厂部室在抓好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负责抓好各职能范围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好各自职责,在重大的安全问题上公司主要领导都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直接抓,各相关部室密切配合具体抓好监督、检查,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对所负责或分管的领域,做到两手抓,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安全。并把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融入安全工作之中,做好安全防控,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公司的安全无事故。

三、组织安全培训活动

提升全体党员作为兼职安全员的能力与素质,党员先锋队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技能培训。

(一)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许可条例;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3、工作岗位安全环境、职业危害及危险因素;

4、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5、重点危险源辨识;

6、自救互救方法和事故应急救援;

7、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

8、警示案例

培训结束后,安全部组织培训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反馈至党员个人及支部

四、深入开展“党员兼职安全员活动”

(一)参加安全部安全技能培训,并考核成绩取得合格的党员即为兼职安全员;

(二)各支部制定年度重要时间节点和安全隐患多的区域的隐患排查计划,并认真执行。深入活动区开展安全检查,协助排查安全隐患对发现隐患进行安全规范指导,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协助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宣传

(四)每个支部年度评选出一位“优秀党员兼职安全员”,优先作为分厂和公司年度评优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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