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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为全国首批废旧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
2024-02-08 16:33:00作者: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来源: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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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及时进行对标对表,全面梳理上报材料,经过自治区、市、旗环保主管部门的多层次审查,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已于2024年2月2日通过审核并成为全国首批废旧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

全国首批试点单位是生态环境部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的一批环境管理水平高、技术装备先进、污染防治设施完备、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再生铅企业作为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通过对深化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和技术进步,优化跨省转移管理,提高跨省转移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等措施,进入了首批试点单位行业。

下一步,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将会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支持作用,认真组织开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并严格落实《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遵守规范,积极探讨技术难题,推动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走实走深。(采写:周金杰 石昌 审编:于文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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