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公司组织专家对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新增12万吨/年电解车间扩建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现将《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新增12万吨/年电解车间扩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9月30日-10月15日
公示期间设立联系电话和邮箱:
电 话:0476-5911102
通讯地址:赤峰市克什克腾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1587284566@qq.cn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公司组织专家对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新增12万吨/年电解车间扩建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现将《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新增12万吨/年电解车间扩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9月30日-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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