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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25年安全生产责任险询价公告
2024-12-11 10:53:00作者: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来源: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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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5安全生产责任险询价公告

一、报价方式:

(一)报价公司应对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分开报价。

(二)依据保险要求,以人均保费方式报价。

(三)报价资料需包含报价公司的营业执照、报价单及相关资质证照复制件加盖有效印章,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询价邮箱。询价邮箱:xayqxj@163.com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8:00

二、保险要求: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下简称为“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主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单载明的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负责最高限额赔偿。

(二)承保范围

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安全生产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履行其工作职责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安全生产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其他情形。

8、在保险期间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合同和主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9、救援费用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场所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被保险人的从业人员或第三者发生人身伤亡,应由被保险人负担的因采取紧急抢险救援措施而支出的下列必要、合理的救援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1)抢险救援人员的劳务费用;(2)救援器材、设备的租赁、使用费用;(3)单价低于200元人民币的救援工具购置费用;(4)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发生的医疗抢救费用。该项赔偿责任每次事故为5万元。

10、法律服务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该项赔偿责任每次事故为5万元。

(三)医疗费用保险

企业日常发生一般意外事故,门诊或意外产生的医疗费用,无需上报安全主管部门,保险人按照国家工伤保险待遇规定的标准,扣除每人医疗费用免赔额(300元)后按照100%比例赔付。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导致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或第三者人身伤亡,依照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负责赔偿。包括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医药费;住院期间内的床位费、陪护费、伙食费、取暖费、空调费;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安装假肢、假牙、假眼和残疾用具费用等。

(四)理赔材料清单

    门诊治疗:被保险人证照,被保险人银行账户,诊断书原件,收费收据原件,职工劳动合同、出险证明。

    住院治疗:被保险人证照,被保险人银行账户,诊断书(加盖红章),收费收据复印件(加盖红章),费用清单复印件(加盖红章),病例复印件(加盖红章)出险证明。

    死亡:县级以上(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伤亡人员的人事关系证明、身份证明、书面赔偿请求以及被保险人已经向伤亡人员或其代表支付赔偿金的书面证明材料,被保险人证照,打款授权书,授权人银行卡复印件,医学死亡证明原件、销户证明原件、土葬或者火化证明复印件,如死亡之前有治疗,根据上面两条提供资料。

伤残按等级赔偿:1:被保险人证照、索赔申请、职工劳动合同、出险证明、诊断书、病例2: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报告、依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3:出险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出险人名字银行卡复印件。 4:事故认定标准,赔偿标准按照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额为30万元/人(身故或伤残)伤残等级进行赔偿,伤残等级赔偿比例见下表。

伤残等级赔偿比例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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