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 告 >正文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钢材询价公告
2024-10-08 16:39:00作者: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来源: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分享: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钢材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XAYQ-2024WZBGC1008)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因生产使用需要,采购钢材一批,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询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钢材

2.项目编号:XAYQ-2024WZBJGC1008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需求:一批(具体规格件询价单)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报价人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采购的内容。

2.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站截图。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从报名之日起。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比价采购说明:

1.报价方必须提供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的产品。采购方评标过程中本着“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原则进行评标,同时采购方会重点考虑供应商的价格、供货能力、售后服务等因素最终选择一家公司供货

2.选定的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5-7天内将货物运送到采购方厂区仓库,并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

3.计量方式:计重结算的货物到厂后单项检斤(单价相同的钢材可以同时检斤),重量以需方检斤单数量为准;彩钢瓦等非检斤的货物,单独验收,按照实际到货数量结算。

4.结算及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供方为采购方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2周付清货款。(如果供方不能接受此种付款方式或者开具13%的发票,请在报价单空白处备注,同时开具发票的名称、规格必须与报价清单项一致,如果有异议供方在合同签订前提出)。

四、报价要求及采购文件获取

1.理论重量不得更改,单价填写检斤单价/延长米单价。

2.此次报价要求含13%增值税(普票或其他税率的请备注)、含运费。报价后没有议价环节,请报最终价格。

3.“公司简称+货物名称报价”的形式,邮箱主题请备注为“公司简称+货物名称报价”的形式

4.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8:00

5.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官方网址: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http://www.nmgxayq.cn/),将报价人与资格要求1中等材料一同发送至相应部门邮箱xayqxjwz@163.com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如下:

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冶炼小区

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15149052995

监审部邮箱联系人:左女士  0476-5911168

附件1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钢材询价单

 

附件1、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钢材询价单 10.08.xlsx


 

上一条: 下一条:
返回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