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块煤9月份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XAYQ-2024WZBRL0924)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熔炼车间因生产需要采购块煤约70吨,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询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块煤采购
2.项目编号:XAYQ-2024WZBRL0924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需求:块煤70吨。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报价人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采购的内容。
2.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站截图。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从报名之日起。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比价采购说明:
1、采购方本着“集中报价、分批采购”的原则进行比价采购,在评标过程中采购方本着“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原则进行评标,采购方会重点考虑供应商的货物质量、价格、供货能力、售后服务等因素最终选择一家公司供货。选定的供应商在合同签定生效后即刻发货,自合同签订至2024年11月20日前严格按照合同数量进行供货。
2、货物入厂检斤前要求车辆解开苫布,放空水箱,司机入厂后佩戴安全帽。货物入场后,供方有权安排人员共同参与取样、制样全过程,如果供方未安排人员参与,则视其认可采购方的取样、检测方式,质检流程如下:
2.1、货物入厂后按照取样制度取样,由质检部做水分、粉率分析。
2.2、送化验室分析热值、固定碳等化学指标。
3、货物检验与接收标准:
名称 | 低位发热量 | 挥发份V | 灰分A | 含硫量 | 水分 | 粒度 |
块煤 | ≧5800kcal | ≧30% | ≦7% | ≦1.0% | ≦15% | 20cm≤粒度≤50cm |
3.1、热值、挥发份、灰分、含硫、水分,全部化验结果以需方出具的为准。所有指标需全部合格,其中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都将进行退货处理。供需双方如果对化验结果存在异议,可3日内向第三方权威部门提出申请,重新化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仲裁样品的结算以仲裁结果为准。
仲裁机构:西安国联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仲裁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沣东新城协同创新港8号楼,国联质检。收件人:王攀。联系电话:19929025690。
注:每车货物的化验结果自取样结束后2日内可出具,在出具最终化验结果前,供方将对需方的货物进行仓储管理,不予使用。上述三项指标均化验结果合格的转运至合格仓库,化验结果不合格的供方运回,费用自理。
3.2、货物按照干吨结算。加权平均水分≤15%时,结算数量=需方检斤数-需方检斤数*加权平均水分含量;加权平均水分>15%时,结算数量=需方检斤数-需方检斤数*加权平均水分含量-需方检斤数*(加权平均水分含量-15%)*3。注:(水分结果不参与仲裁)。
4、结算时间及付款方式:货物全部入厂后,进行一次性结算,结算以需方化验数据为准。双方确认结算数据无误后签订结算单,选定的供应商根据结算金额为采购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根据发票金额、公司资金情况以现金方式或者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汇款。
4、结算时间及付款方式:货物全部入厂后,进行一次性结算,结算以需方化验数据为准。双方确认结算数据无误后签订结算单,选定的供应商根据结算金额为采购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根据发票金额、公司资金情况以现金方式或者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汇款。
四、报价要求及采购文件获取:
1.此次报价要求含13%增值税、含运费,合同期内单价不能因任何因素而更改。
2.报价文件请命名为:“公司简称+货物名称报价”的形式,邮箱主题请备注为“公司简称+货物名称报价”的形式。
3.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8:00
4.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官方网址: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http://www.nmgxayq.cn/)上下载询价单,填写价格后盖章扫描,同报价人资格要求中的材料一同发送至相应部门邮箱xayqxjwz@163.com。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冶炼小区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5924465082
监审部邮箱联系人:左女士 0476-5911168
附件1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块煤询价单
附件1、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块煤9月份询价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