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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塑料报价单
2023-01-31 11:21:00作者: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来源: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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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塑料报价单

报价编号:XAZS-SLBJ2023-001 


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计划有废塑料取报价、比价的方式销售,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履约能力的生产单位及经营前来参与报价。现将产品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基本情况

1.货物名称:废塑料

2.货物规格、品质:

根据我公司分选碎塑料分选考核标准“绿色ABS中杂色≤4%、黑色PP杂色≤9%”视为合格品。如报价单位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应在报价前咨询或实地了解货物品质情况后进行。我公司不予处理售后质量的任何争议。

3.销售方式:比价

4.销售数量:废塑料约129吨,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可能会有所增加或减少,最终以实际检斤数量为准。(详细信息见附件1)。

5、运输方式:中标单位自提

二、报价要求及销售产品文件获取

1. 报价单位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销售产品的内容。

2.此次报价含13%增值税、合同期内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更改。报价后没有议价环节,请报最终价格。

3、报价文件请命名为:“公司简称+货物名称报价”的形式,邮箱主题请备注为“公司简称+货物名称报价”的形式。

4、请有意向报价的单位根据实际货物数量、质量、产品性能市场价格合理报价(报价单附有产品电子图片)合同签订后以我公司实际货物质、数量为准。

5.报价截止时间:202322日上午9:00

6.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网址(官方网址: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http://www.nmgxayq.cn/)下载报价单,并将报价单及报价单位资同时发送至指定部门邮箱(xayqxjxs@163.com

三、货物包装及费用:

  绿色ABS、黑色PP:我公司检斤数量为准(每袋扣除1.5千克重量),中标单位承担产品包装袋成本费用(含税单价23元/条),包装不回收。

、合同签订及合同期限

1根据报价、资质审核、合同履约能力签订销售合同。选定的中标单位在合同签定生效后即刻提货,不得以市场价格变动其它任何原因为由拒绝提货(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约合同的,以国家发布的公告为参考,可免除部分违约责任)否则视为中标单位违约,我公司将此合作单位列入非诚信客户名单,取消以后招标资格。

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2023215日款票两清止。

五、结算方式

1、需方提货前预付合同项下约定的货款或根据需方每批次实际提货量分批预付货款,逾期未付或未按约定金额付款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2、以我公司实际发货数量结算,结算时为需方开具货款13%的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如遇税收政策发生变化,以国家颁布的税率执行)。

、凡对本次销售产品提出询问,请以下方式联系

1.销售单位信息

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办公室417

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18504762198

监审部邮箱联系人:女士0476-5911168

2本报价单解释权归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附件1 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塑料报价单


           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 

               2023131

 

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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