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粗锑比价、竞价公告
(报价编号:XAYQ2023XSCTBJ001)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安排,计划有粗锑采取比价、竞价的方式销售,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履约能力好的生产单位及经营商前来参与报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基本情况及计价期
1、产品名称:粗锑
(1)销售数量:约500吨
(2)货物品质:Sb%:70%-80%;Ag(g/t):100g/t-1500g/t;Pb%:2%-8%(不计价);Bi%:1%-5%。
2、单批次提货数量:约30-100吨,以供方书面通知提货时发出的指令单数量为准。
3、单批次货物计价期:以首车提货之日起(含当日)向后顺延十个交易日为当批货物的计价周期。
4、粗锑含银、金、锑、铅等计价方式:
(1)粗锑含银计价方式:
单车粗锑含银品位:Ag(g/t)<100g/t,粗锑含银不计价;
单车粗锑含银品位:100g/t≤Ag(g/t)<350g/t,粗锑含银以“华通白银网(https://www.ebaiyin.com/)1#国标银”结算价均价的85%系数计价;
单车粗锑含银品位:350g/t≤Ag(g/t)<600g/t,粗锑含银以“华通白银网1#国标银”结算价均价的86%系数计价;
单车粗锑含银品位:600g/t≤Ag(g/t)<850g/t,粗锑含银以“华通白银网1#国标银”结算价均价的87%系数计价;
单车粗锑含银品位:850g/t≤Ag(g/t)<1100g/t,粗锑含银以“华通白银网1#国标银”结算价均价的88%系数计价;
单车粗锑含银品位:1100g/t≤Ag(g/t)<1350g/t,粗锑含银以“华通白银网1#国标银”结算价均价的89%系数计价;
单车粗锑含银品位:1350g/t≤Ag(g/t)<1600g/t,粗锑含银以“华通白银网1#国标银”结算价均价的90%系数计价;
单车粗锑含银品位:Ag(g/t)≥1600g/t,粗锑含银以计价期内“华通白银网1#国标银”结算价均价的91%系数计价;
(2)粗锑含金计价方式:
以计价期内“上海黄金交易所(https://www.sge.com.cn/)Au99.95”加权平均价均价的83%系数计价。金低于1g /t不计价。
(3)粗锑含铅及含铋计价方式:
若单车粗锑含铅品位:pb%≤8%,粗锑含铅不计价;
若单车粗锑含铅品位:pb%>8%,以8%为基准,每提高0-1%个品位,粗锑增加100元/毛吨(以整数计算为准)。
若单车粗锑含铋品位:Bi%≤2%,粗锑含铋不计价;
若单车粗锑含铋品位:Bi%>2%,以2%为基准,每提高0-1%个品位,粗锑增加200元/毛吨(以整数计算为准)。
二、运输方式:中标单位负责运输。
三、计量标准及验收方式
1、计量标准:
以供方厂区内实际货物质量、数量为准。检斤以供方计量为准(每块粗锑扣钩子重量0.34千克)。如需方对货物质量及数量有异议应在发货现场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
2、取制样及验收方式:
(1)取制样方式:取样量按四块产品取一个样品,每批按顺序排好,随机抽号,每四块一个单元,四块取一块样品。每块样品用九宫格分九个点,随机定取样点,样品收集在一起混匀,置于清洗过的圆盘磨样机中磨细,全量通过 150 目标准筛。样品一式三份,每份100g铝箔袋封存,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为仲裁样。仲裁样由双方签字后进行密封,密封后的仲裁样由供方保存。如果供需双方对以上取制样方式存在异议,可在现场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如现场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2)验收方式:双方各自进行化验,定时对传核对化验结果,如双方的化验结果粗锑含锑、铅、铋误差在0.5%以内,银误差在50克/吨以内,金误差在0.2克/吨以内,按照供方的化验结果进行结算,如果双方的化验结果超过上述允许误差,双方共同将仲裁样送《北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仲裁化验,仲裁化验结果为最终的结算依据。仲裁费用由误差较大一方承担。
四、付款要求
需方于每次发货前按照供方提供的品位及数量全额预付货款。
五、结算方式
结算后货款多退少补,逾期未付或未按供方要求付款供方有权终止合同,5个工作日之内供方为需方提供全部货物13%的标准增值税专用发票(金提供普通发票),如遇税收政策发生变化,以国家颁布的税率执行。
六、违约责任
1、销售数量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产出数量,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可能会有所增加或减少,最终以实际数量为准。若因招标方生产能力发生变化或生产工艺改变,超量发货或不能按约定数量履行,均不视为违约行为。
2、中标单位要根据我公司发出的“提货通知”及时将货物提出,不得以市场价格变动及运输困难为由拒绝提货,如有此情况的发生我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此合作单位列入非诚信客户名单,取消以后招标资格,并扣除叁拾万元(¥300000.00)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我方自行支配。
七、报价要求及销售产品文件获取
1、报价单位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销售产品的内容。
2、报价后经比价、资质审核最终选择1-2家单位签订2023年上半年度购销合同。综合报价系数较高的优先签订,其它报价单位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经三重一大会议通过,最终确定为中标单位。
3、报价文件请命名为:“公司简称+货物名称报价”的形式,邮箱主题请备注为“公司简称+货物名称报价”的形式。
4、请有意向报价的单位根据实际货物数量、质量、产品性能、市场价格合理报扣减价格(报价单附有近期产品电子图片、化验单)。
5、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上午8:30
6、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网址(官方网址: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http://www.nmgxayq.cn/)下载报价单,并将报价单及报价单位资质同时发送至监审部邮箱(xayqxjxs@163.com),报价单中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需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投标保证金
1、报价方需在报价截止前向我公司缴纳叁拾万元(¥3000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竞价后未中标的单位,我方将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保证金汇款账号:
开户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支行
账号:1500 1647 3420 5250 1775
2、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期间如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如数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如不能按合同条款履约或有其它违约行为的,供方有权终止合同(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扣除叁拾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招标单位自行支配。
九、凡对本次销售产品提出询问,请拨打以下方式联系
1、销售单位信息:
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办公室103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476-5911577
监审部邮箱联系人:左女士0476-5911168
2、本报价单解释权归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附件1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粗锑报价单
附件2 近期粗锑产品图片
附件3 近期粗锑化验单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