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例行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需按要求完成自行监测,采用询价方式招标,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询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023年例行监测
2.项目编号:XAYQZS-2022HJBJC1214
3.招标方式:询价
4.招标需求:需按要求自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后附监测方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招标的内容。
2.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站截图。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从报名之日起。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国家认定的CMA资格证书,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备案企业、具有冶炼行业中大型企业三年以上监测业绩、环境管理体系资格证书、出具企业诚信经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用等级证明,诚信示范单位证书等。
三、比价招标说明:
1、报价方必须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并安排具有相关资质和业务水平的人员进行编写监测报告,并且保障报告质量符合备案要求。招标方评标过程中本着“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原则进行评标,同时招标方会重点考虑价格、业务水平等因素最终选择一家公司。
2、选定的监测单位在监测完成14天内将监测报告编制完成并提供甲方企业。
3、结算及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至合同终止分两期付款。
3.1、每半年监测任务完成同时报告提供齐全30日内付首付款,如监测任务及报告提供不齐全,付款时间顺延。
3.2、乙方需开具全额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向乙方进行付款。(如果供方不能接受此种付款方式或者开具6%的发票,请在报价单空白处备注)。
四、报价要求及采购文件获取:
1.此次报价要求含6%增值税(普票或其他税率的请备注)。写明编制完成期限。报价后没有议价环节,请报最终价格。
2.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上午9:00
3.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官方网址: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http://www.nmgxayq.cn/)上下载报名确认表,
并将报名确认表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材料一同发送至相应部门邮箱xayqxj@163.com。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如下:
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冶炼小区
联 系 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3500662174
监审部邮箱联系人:左女士 0476-591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