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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焦粒12月份询价公告
2022-11-29 18:45:00作者: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来源: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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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焦粒12月份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XAYQ-2022WZBRL1128-2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熔炼车间因生产需要采购焦粒1200,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询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焦粒采购

2.项目编号:XAYQ-2022WZBRL1128-2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需求:焦粒1200吨(详细信息见询价表)。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报价人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采购的内容。

2.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站截图。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从报名之日起。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比价采购说明:

1、采购方本着“集中报价、分批采购”的原则进行比价采购,在评标过程中采购方本着“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原则进行评标,采购方会重点考虑供应商的价格、供货能力、售后服务等因素最终选择一家或者两家供应商进行供货。选定的供应商在合同签定生效后即刻发货,自合同签订至2022年12月31日前严格按照合同数量进行供货。

2、入厂取样、验收标准:

2.1)货物单车取样,先过3mm筛,要求筛下粉率≤10%,即0-3mm粉率≤10%;筛上货物再过5mm筛,要求筛下粉率≤10%,即3-5mm粉率≤10%。当0-5mm粉率总和≤20%时,超出对应约定值部分的粉率按照结算要求进行结算,当0-5mm粉率>20%时,需方有权退货,如供方不同意退货,该车0-5mm的粉率全部扣除,不予结算。

2.2)单车水分化验结果≤13%,单车化验未超出指标,该车水分按照结算要求进行结算。单车化验超出指标的,需方有权退货,如供方不同意退货,该车水分全部扣除,不予结算。

3、结算标准:

3.1)固定碳以每批次化验结果的加权平均数为准,具体结算标准如下:

3-1-1)、75%≦每批次结算单中固定碳化验结果的加权平均值<80%时,每下降1%扣款30元/吨,不足1%的按照1%计算。

3-1-2)、70%≦每批次结算单中固定碳化验结果的加权平均值<75%时,每下降1%扣款60元/吨,不足1%的按照1%计算。

3-1-3)、每批次结算单中固定碳化验结果的加权平均值<70%时,按照货值的10%进行结算。

3.2)水分具体结算标准如下:

3-2-1)单车水分化验结果≤13%时,水份参加批量结算,以采购方化验结果的加权平均结果为准,超出合同约定值的部分按照1%比例进行扣减重量。

3-2-2)单车水份>13%时,该车不参加批量结算,需方有权拒收,供方自行负责运回,若供方不同意退货,该车水分全部扣除,不予结算。

3.3)挥发份单车指标必须合格,如果超出指标,每上升0.1%每车每吨扣款20元。

3.4)粉率扣款标准如下:

3-4-1)单车焦粒0-5mm粉率(0-3mm粉率+3-5mm粉率)≤20%时,该车可以参加批量结算,按照平均值方法结算,结算标准为:所有货物0-3mm粉率平均值≤10%时该部分正常结算,超出10%的部分不予结算;所有货物3mm-5mm粉率平均值≤10%时正常结算,超出10%的部分以货值的80%进行结算,5mm以上粒度正常结算。

3-4-2)单车焦粒0-5mm粉率(0-3mm粉率+3-5mm粉率)>20%时,该车不能参加批量结算,需方有权退货。如供方不同意退货,该车0-5mm的粉率全部扣除,不予结算。

4、结算及付款方式:货物全部入厂后,进行一次性结算,结算以需方化验数据为准。双方确认结算数据无误后签订结算单,选定的供应商根据结算金额为采购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根据发票金额、公司资金情况以现金方式或者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汇款,一般开票后2个月内可付清货款。

5、履约保证金:

 被选定新的供应商需缴纳10万元(壹拾万元整)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无断货、合同履约完成后,由物资部门出具完成情况证明,财务部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报价要求及采购文件获取

1.此次报价要求含13%增值税、含运费,合同期内单价不能因任何因素而更改。报价后没有议价环节,请报最终价格。

2、报价文件请命名为:“公司简称+货物名称报价”的形式,邮箱主题请备注为“公司简称+货物名称报价”的形式。

3.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日上午8:00

4.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官方网址: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http://www.nmgxayq.cn/)上下载报名确认表,

并将报名确认表及报价人资格要求中的材料一同发送至相应部门邮箱xayqxjwz@163.com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冶炼小区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5924465082

监审部邮箱联系人:左女士  0476-5911168

附件1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焦粒询价单

附件2 报名表确认表

附件1、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焦粒12月份询价单.xlsx

附件2、报名确认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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