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本单位信息公布如下:
一、企业基本信息
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50425MA0Q12T736,法定代表人:蔚志成。生产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西工业园区 煤电化基地冶炼小区,联系人:石昌,联系电话13500662174.
2017年2月,兴安公司提出10万吨/年废旧铅蓄电池综合回收项目,同年得到克旗环保局批复, 2019年3月该工程完成竣工2019年6月环境保护验收。
二、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上半年危险废物经营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我公司共接收废旧铅蓄电池5849.6051吨,其中接收跨省转移4573.3938吨,省内转移1276.2113吨,自行处置5421.7484吨(含上年度库存) ,结存1334.1328吨,产生铅膏2539.04吨 ,转移至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3391.7吨(含上年度库存),结存0吨,产生铅栅1272.58吨,转移至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1717.18吨(含上年度库存),结存0吨。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本项目于2017年4月25日由原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予以审批,并获得批复。
五、应急预案落实
我公司《环境综合应急预案》、《环境专项应急预案》已于2022年于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克什克腾旗分局进行了备案,并获批备案手续,并获批备案手续,同时根据应急演练要求,我公司已落实2022年“综合应急演练”及“专项应急演练”。
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