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本单位信息公布如下:
一、企业基本信息
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50425MA0Q12T736,法定代表人:蔚志成。生产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西工业园区 煤电化基地冶炼小区,联系人:石昌,联系电话13500662174.
2017年2月,兴安公司提出10万吨/年废旧铅蓄电池综合回收项目,同年得到克旗环保局批复, 2019年3月该工程完成竣工2019年6月环境保护验收。
二、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上年度危险废物经营情况
2021年我公司共接收废旧铅蓄电池17173.565吨,其中接收跨省转移14884.7495吨,省内转移2288.8155吨,自行处置16952.2639吨 ,结存906.2761吨(含往年库存),产生铅膏7489.1吨 ,转移至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7148.56吨,结存852.66吨(含往年库存),产生铅栅3738.54吨,转移至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3623.57吨,结存444.6吨(含往年库存)。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本项目于2017年4月25日由原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予以审批,并获得批复。
五、应急预案落实
我公司《环境综合应急预案》、《环境专项应急预案》已于2022年于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克什克腾旗分局进行了备案,并获批备案手续,并获批备案手续,同时根据应急演练要求,我公司已落实2021年“综合应急演练”及“专项应急演练”。
内蒙古兴安银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