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本单位信息公布如下:
一、企业基本信息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5042579717316XC,法定代表人:蔚志成。生产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西工业园区煤电化基地冶炼小区,联系人:石昌,联系电话13500662174.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属于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由内蒙古地矿局直属的内蒙古地质勘察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兴建,2007年2月注册成立,位于克什克腾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注册资金3.5亿元.
原《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银多金属冶炼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6年10月由赤峰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设计年产电解铅80000吨,电解银659.03吨,金544.6千克;副产品铅锌烟尘6402吨,硫酸66635吨,同年取得批复;2007年4月该项目开工建设,2009年10月、2010年8月氧化底吹炉、鼓风炉、烟化炉、电解、制酸及贵金属冶炼生产系统相继建成并投入试生产,2011年4月电解银粉熔炼系统投入试生产;建设期间,针对试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项目部分工艺进行了变更;2012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批准通过环保验收。
随着液态铅渣直接还原技术的开发成功并日趋成熟,公司于2013年4月相继提出了还原炉改造项目、综合技改项目。2014年11月,原赤峰市环境保护局对《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还原炉改造项目》及《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综合技改及余热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予以批复。
2017年2月,兴安公司提出10万吨/年废旧铅蓄电池综合回收项目,同年得到克旗环保局批复,生产线建成后将增加约6.4万吨粗铅,突破了原电解车间生产能力;做为再生铅项目的延续,2017年8月,兴安公司提出12万吨/年电解车间扩建项目,2018年1月,原赤峰市环境保护局以赤环审字[2018]4号文件对其予以批复,2019年6月,该工程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应急预案落实
我公司《环境综合应急预案》、《环境专项应急预案》已于2019年于原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并获批备案手续,同时根据应急演练要求,我公司已落实2021年“综合应急演练”及“专项应急演练”。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