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剥离国有企业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6号)文件精神,按照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统一部署及相关政策规定,我公司有序推进老基地(八里八)生活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5年10月1日起,我公司正式终止老基地(八里八)生活区供水、供电、供热、物业管理(三供一业)相关管理及服务职能,不再承担该生活区相关维修、维护管理责任与义务。(已于2025年9月在兴安日报发布公告、八里八生活区张贴公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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