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原料运输项目询价公告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计划有原料运输服务项目,采取公开询价、比价的方式确定承运单位。竭诚欢迎信誉好、实力强的物流运输单位参与报价、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运输货物、数量、运距及运输路线及拦标价
序号 |
运输货物 |
数量(吨) |
运距 |
运输线路 |
拦标价 |
1 |
原料 |
约400 |
约122公里 |
起运地: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火车站 到达地: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厂区 |
100元/吨 |
特别提示: 1、包装:大吨包袋。 2、装车标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执行标载运输,单节火车皮57-60吨,需分两辆汽运车,投标单位考虑装载要求应合理报价,后期额外不加运费。 3、中标单位接到询价单位货物到站指令后,需在4小时内将到站的货物运出,否则产生的延站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4、货物到大板站后若产生装卸费,由中标单位先行垫付,后续可在运输费中追加结算。 |
二、报价资质、运输要求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开具9%的运输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条件。
三、投标保证金
1.报价单位在报价前,需缴纳伍仟元(¥5000.00元)作为报价保证金(逾期缴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成交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成交单位保证金将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节假日顺延。
2.报价单位成交后即日起,按照询价文件约定签订书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成交单位视为违约,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其相应线路报价保证金伍仟元(¥5000.00元)。
保证金汇款账户:
公司名称: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公司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什克腾旗支行
公司账号:15001647342052501775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日期截止至2025年10月24日上午08:10。
2、报价单位在报名时将本次询价所需资料扫描后以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询价单位监审部指定邮箱,并在报价文件内提供联系方式,(邮箱主题请备注为“公司简称+运输报价”的形式)。
监审部邮箱:xayq_baojia@nmgxayq.cn
五、竞价方式
资质审核后报价比价,经总办会商议、党委会确定,选最低价单位成交。
六、运输要求及安全要求:
1、运输期限:计划用车时间2025年10月24日,以询价单位派车通知单为准,载至2025年11月05日,再有运输业务的发生,仍执行此中标价格。
2、中标单位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执行标载运输。
3、中标单位运输任务前应向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传达询价单位装卸货所属地的相关规章管理制度并做到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驶。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4、中标单位需根据询价单位货物运输安全要求配合发货业务人员安装车载监控,必须一车一设备。
5、中标单位应按询价单位的运输要求,根据运输货物的特性做好防护工作,具备防雨、防潮、防盗、防泄漏、防污染等必要设施,由于防护不当导致 询价单位不能及时交货或者影响车间生产造成损失的、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
6、中标单位附有对运输车辆,运输司乘人员、货物安全及指定发货人员的监管责任,如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偷换货等情况,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双倍赔偿,赔偿金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缴纳。情节严重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货款中包含货物货值13%的税率。
7、中标单位车辆在原料装车前、离开装货地点前及运输途中,必须严格按要求完成以下8项工作。若未履行相关要求,将按缺失或不足项,每次每项每车被追究500-2000元违约金;情节严重并造成损失的,除承担违约责任、赔付等同货物货值的款项。具体要求如下:
(1)装车前将车厢体清理干净,并使用发泡胶密封车箱内缝隙,如运输货物水分较高或运输车辆底间隙过宽,中标单位应自行选择适合的封箱设施,保证货物不泄露,不外溢,如存在漏粉、流粉隐患的,询价单位有权不予装车。
(2)装车前使用不少于八米的彩条布铺垫确保全车货物包裹,安装铅封,并喷涂自喷漆;
(3)装车后使用防雨苫布完整苫盖。
(4)配合安装铅封,中途禁止人为拆卸、损坏,确保到厂无损;
(5)中标单位在货物装车前,发货业务员指导下,配合安装车载监控摄像头,摄像头安装角度应确保画面清晰、无遮挡,拍摄范围覆盖整个车厢。如无法在常规位置直接安装,中标单位应自行准备摄像头支架配置装置,保障摄像头全程正常录像,途中禁止断电、人为拆除、丢失、损坏。
(6)摄像头安装完成,配合现场发货人员确认是否运行正常后方可装车。在行车过程中,非必要不得停车。确需停车的第一时间需向询价单位工作人员报备停车事由,并全程配合询价单位的询问并报备停车原因等事宜(报备电话0476-5911855)。
(7)配合现场发货人员的其他具体要求,避免运输途中原料流失、雨淋、污染等情况发生。
(8)如询价单位对运输车辆需要安排押运员的,中标单位应当全力配合,不得拒绝或拖延,严格按照询价单位要求落实押运工作,未履行相关义务,将承担违约责任。
8、中标单位的司乘人员严禁将其他包装残余物、砂石、砖块、瓦片等杂物混入货物之中。若出现此类违规情况,询价单位将追究中标单位500-2000元的违约金责任,情节严重的询价单位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9、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等事故全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包括给询价单位带来的连带责任),询价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享有追责权、索赔权。
10、中标单位车辆在询价单位指定地点装卸货物时应严格执行装卸货所属地的各项管理制度,如违反按相关制度执行。
11.中标单位车辆到询价单位指定地点完成卸货后,必须按询价单位要求完成清理或清洗车箱底的工作并要无条件接受询价单位现场工作人员的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场。
12、中标单位车辆在询价单位处装卸货物时,原料卸货后的清底工作由询价单位负责,中标单位不得因为快速装卸车而私自贿赂铲车、叉车司机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纵容其收取财物。如有类似事件发生,按询价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七、运费结算方式:
中标单位将询价单位出具的白色磅码为结算依据,此批次货物运输完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水分、重量报告单,经询价单位审核无误确认结算单(签字、盖章)后,通知中标单位开具9%的运输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按最新要求执行),询价单位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款,节假日顺延。
八、违约责任:
1、询价单位运输数量为计划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超出或低于计划数量发货,不视为违约行为。
2、报价单位中标后如拒绝提供运输服务,或在接到发货通知后,未能按询价单位指定的用车时间及数量准时派车,且1日内运输总量未达到询价单位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询价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元),该款项由询价单位自行支配。
3、如因询价单位装货延误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中标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运输任务,运输期限可延长1至2日。
九、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款票两清为止。
十、特别提示
本公告解释权归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销售部
单位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基地冶炼小区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18504762198
附件1:运输报价单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销售部
2025年10月22日